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我市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學生資助工作順利開展,根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制定了《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實施辦法》(黔教助發〔2017〕92號)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指按照《貴州省扶貧對象精準識別和脫貧退出程序管理暫行辦法》(黔委廳字〔2016〕35號)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業務管理子系統”管理的扶貧對象,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資金由省、州、縣(市)按6:2:2比例分擔。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普通高中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普通高中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和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高中部(含民辦學校)。中職學校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設立、實施全日制中等學歷教育的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茖W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院校)。
第二章?資助對象和資助標準
第四條?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對象為在普通高校本??疲ǜ呗殻?、中職學校一至二年級、普通高中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我省農村戶籍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資助對象在本辦法中均稱為“農村貧困學生”)。
第五條?資助標準:
(一)中職學校一至二年級和普通高中:
1.扶貧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生/年;
2.免(補助)教科書費,標準為400元/生/年;
3.免(補助)住宿費,標準為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校本??疲ǜ呗殻?/span>
1.扶貧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生/年;
2.免(補助)學費,標準為本科3830元/生/年、??疲ǜ呗殻?/span>3500元/生/年。
第三章?資金分配與撥付
第六條?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資金根據學校預算上報興義市教育局,待上級資金下達后,由市教育局預算核定分配下撥到各高中、中職學校,省外院校資金由市教育局直接發放到學生一卡通存折賬號上。
第七條?各高中、中職學校應加強資金管理,在收到上級資金后及時做好資金發放工作。
第四章?資助程序和資金發放
第八條?省內學校:每年秋季學期開學時,由農村貧困學生本人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首次申請的農村貧困學生須向學校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資助卡或銀行卡復印件,并填寫《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資助申請表》,之后在當期學段內,每學年須再次提出申請材料,即按學年給予資助。扶貧專項助學金由學校按每生每學期500元的標準,通過學生的資助卡或銀行卡發放給農村貧困學生。
第九條?省外學校: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由農村貧困學生本人(或委托監護人、親屬等)向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技工學校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部門)提出申請,首次申請的農村貧困學生須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涉農補貼“一卡通(一折通)"存折復印件,并提供經就讀學校蓋章認可的《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資助申請表》,之后在當期學段內,須按學年提交經就讀學校蓋章認可的《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資助申請表》即予以資助。市教育局在次年春季學期,將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資金,通過涉農補貼“一卡通(一折通)”或學生銀行卡一次性發放給農村貧困學生。
第十條?受理單位對首次申請的農村貧困學生提供的個人材料與扶貧系統信息一致的納入資助范圍;信息不一致的由學生(家長)提供扶貧部門出具的相關貧困戶證明后納入資助范圍。
第十一條?受理單位應將受資助的農村貧困學生資助情況在本地本校的板報、網站、宣傳欄等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資助名單并發放補助資金。
第五章?資金管理和監督
第十二條?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資金納入各校預算管理,各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學生資助資金預算編制、執行、決算等管理。
第十三條?各學校要加強資金發放、執行管理,做好基礎數據的審核工作;組織各班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確保應助盡助。各學校要加強學生學籍、學生資助信息系統應用,規范檔案管理,嚴格落實責任制,強化財務管理。學校應將學生申請表、認定結果、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第十四條?各學校工作人員在學生資助資金分配和使用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以及違反規定分配或擠占、挪用、虛列、套取學生資助資金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若本辦法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相符合的,與上級規定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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