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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興義城區因辦學條件等原因,執行年滿六歲半入學,即9月1日前滿六歲。
??????? 負責股室:教育股,咨詢電話:0859-322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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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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